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计划

发布时间:2021-01-08 12:18: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政策内容    

        为加快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提升辖区知识产权服务实力,根据资助对象达到不同指标给予以下资助:

        (一)在2018年1月1日后新注册,且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代理服务机构,从专利代理资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专利代理量达到100件(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专利代理量达到200件(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专利代理量达到300件(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专利代理量达到400件(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一个申报主体不重复资助。

        (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理南山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南山区户籍自然人的发明专利在上一年度获得授权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件;在此基础之上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在100—200件(含100件)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额外奖励;每递增100件,增加10万元的额外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本分项计划年度奖励总额合计最高不超过200万。

        (三)对代理的专利在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银奖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按照就高不就低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设定依据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

                        

三、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对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区内专利代理机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代理服务机构)或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申请条件,至少符合其一:

        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需为2018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注册,且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代理服务机构,从专利代理资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专利代理量达到100件以上,代理专利量以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为测量依据,代理时间以通知书发文日为准;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理南山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南山区户籍自然人的发明专利在上一年度获得授权的;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理的专利在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专利银奖的、广东省专利金奖。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陆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单位申请、初审项目申报材料,区科技创新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申请单位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四)区科技创新局拟定资助计划;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请单位的注册情况、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商业贿赂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六)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八)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

        (九)拨付资助经费。

        

六、所需材料   

        1、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事业单位除外);

        以上2-4材料在完成系统共享比对前需提供。

        5、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放的批准设立机构通知书、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

        6、代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通知书皆可)。[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纸质版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电子版原件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

        7、代理的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及专利说明书扉页[网上提交资料要求:纸质版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电子版原件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

        8、代理的专利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中国专利银奖、广东省专利金奖的,提供申请受理通知书和国家、省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获奖证书和获奖牌匾[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未颁发证书的提交由国家、省政府发布的获奖通报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不能装订)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


七、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单位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八、附则

本计划责任部门为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本操作规程由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政策申报办理平台: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

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86535327、26653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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