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内容
对企业、院校、行业组织或专业机构等单位举办或承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地在深圳市南山区,且列入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公布的当年度竞赛计划,给予举办或承办单位资助。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一)举办或承办市级二类竞赛或区级一类竞赛的单位,每个项目资助20万元。
(二)举办或承办区级二类竞赛的单位,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一次性发放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深圳市南山区举办或承办职业技能竞赛。
(二)申报单位举办或承办的竞赛已列入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公布的当年度竞赛计划。
(三)申报单位完成举办或承办竞赛项目后,在提交南山区人力资源局验收合格后可申请资助。
四、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南山区职业技能竞赛企业承办项目资助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填报,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按表格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彩色扫描上传)。
(三)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出具的验收合格单(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四)竞赛报名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五)竞赛成绩原件及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六)竞赛情况总结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七)竞赛影像图片和报刊剪辑表(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八)竞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注:以上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网上全流程办理。
五、审核程序
(一)网上提出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注册开通账户,查阅事项后根据系统提示提出申报,填写申请表。
(二)上传附件材料。申报单位在系统上传扫描材料并提交确认,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对申报材料在线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退回申报单位并告知其与三个工作日内重新补正申报材料;复核不通过的,退回并告知不予通过的原因。
(三)在南山区政府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南山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五)南山区人力资源局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下达补贴资金资助通知,拨付到项目申报单位账户。
六、附则
本操作规程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政策申报办理平台: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
经济发展-区人力资源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8638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