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内容
区内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四上”在库企业开展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时可申请资助。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次性给予所支出经费的50%且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对每企业的年度最高资助额为20万元。资助范围包括专家讲师费(含授课费、市外教师交通食宿费)、教材资料费、培训场地和设施使用费,以及参加外部专业培训的报名费等。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为南山区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四上”在库企业;
(二)申报资助项目须为已完成的人才培养项目,并在项目完成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四、申请材料
(1)《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资助申请表》(登陆http://sfms.szns.gov.cn/完成在线填报,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按表格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上年度和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纳税证明;
(3)相关费用凭证(包括项目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凭证、记账凭证、培训课程大纲、培训现场佐证材料等);
注: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审核程序
(1)申请。申请单位备齐资料,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及扫描上传所需材料;
(2)审核。区企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报材料在线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报单位并告知其于3个工作日内重新补正申报材料;复核不通过的,退回并告知不予通过原因。
(3)核查。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的征信、地方财力贡献、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和注册情况等进行核查;
(4)公示。在区政府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审批。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6)下达。区人资局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下达补贴资金资助通知,拨付到项目申报单位账户。
六、附则
本操作规程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政策申报办理平台: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
经济发展-区人力资源局 人资局-人事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621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