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城工匠”和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

发布时间:2020-09-27 09:43:1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资助内容

        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的高技能人才,均可申请奖励。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一)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鹏城工匠”称号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按照市级奖励经费的50%配套奖励。

        (二)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的高技能人才,按照各级竞赛奖励标准的50%配套奖励。(世界技能大赛特指世界技能组织牵头主办的技能大赛;国家、省、市职业技能竞赛特指列入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公布的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各类技能竞赛)。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获奖直至申报期间,其所在单位(学校)注册地以及统计关系必须属南山区;

        (二)申请人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或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

        (三)本年度申报上一年度获得的奖励资助,逾期不予受理(如:2020年申报2019年“鹏城工匠”或2019年参加各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奖励)。


四、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鹏城工匠和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填报,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按表格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三)申请人获奖至申报期间缴纳社保证明(在读学生除外,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四)相关获奖证明文件和荣誉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五)奖励金额证明(须明确具体的奖励金额,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注:上述申报材料按要求彩色扫描上传,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审核程序

        (一)网上提出申报。申报单位所在企业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ms.szns.gov.cn/ )注册开通账户,查阅事项后根据系统提示提出申报,填写申请表。

        (二)上传附件材料。申报单位在系统上传扫描材料并提交确认,区人力资源局对申报材料在线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报单位并告知其于3个工作日内重新补正申报材料;复核不通过的,退回并告知不予通过原因。

        (三)在区政府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五)区人资局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下达补贴资金资助通知,拨付到项目申报单位账户。


六、附则

        本操作规程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政策申报办理平台: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

经济发展-区人力资源局 人资局-人事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638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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